當事人反駁 蔡同學於事件開始便選邊站,教導王姓當事人如何脫罪。

原文
  1. 朱原文:「再晚一點,得知蔡去找王,王承認了所為,並被蔡教導怎麼講脫罪。
  2. 當夜我與蔡電話中發生衝突,蔡承認自己一時走火入魔幫了學弟,在這件事中選了邊站。理由是“覺得我們這邊比較有資源處理自己的情緒,以為鄭小塔來找我們,已經將我們的情緒處理地很好了,而學弟很可憐,都沒有人幫他,所以選邊站。”至此與此人翻臉決裂。」
  3. 「之外半個多月,系上沒有回音。而我則在聖言樓一樓遇到過一次蔡,與其發生口角,被蔡撕爛手裡的證件和衣服,抵在墻角挑釁我打他,在我試圖推開他之後被瘋狂回應我動手了,他要報警,還要告我們誣告他學弟。」
目前狀況

蔡同學認為,

  1. 他在去年628案發後,與王、及A學弟碰面,了解王到底發生何事,但不同意朱說他「教導王生脫罪」,也曾在當時邀朱與A學弟一起出來核對,但被朱拒絕。
  2. 他對王同學是關係上的支持,但並沒有因此失去立場上的是非判斷,他認為王有可能是加害者,因此他並不是如朱文寫的「選邊站」。
出處
  1. 蔡:「我持續的要朱同學,要朱同學出來核對,我說,如果你到現在還是認為我串供,那很簡單,我們找那個現場,王同學跟 A 學弟,他知道所有的內容,如果你認為我串供的話,找 A 學弟出來,是最簡單的,我們三個人出來對,就可以清楚說我有沒有串供這件事情,但他在那個吵架的過程裡面,都沒有回應我,」 0620 輔仁大學不能自辦公共對話場之閒聊 p37

  2. 蔡:「我聽懂,我可以回你,我前面說,事件一開始,不管證據有多少,一被曝光,男生王姓學弟他馬上就會是在加害者位置上,不過我覺得我從頭到尾立場都是一樣,不管事件他做了什麼?事實是什麼,我關係上是會支持,他有可能會犯錯,我一開始就沒有說,他的確不是一個加害者,我從來就不是在這位子上面,作關係上面的支持。」 0620 輔仁大學不能自辦公共對話場之閒聊 p42

  3. 蔡:「因為他(朱)在 714 這個打架事件之前,他對我就非常非常非常的不滿,而我也不想要再勾起他的情緒,因為我認為對這整個事件是沒有幫助的,所以我當下有個判斷是我選擇刻意讓自己沒有表情、沒有任何反應的往前繼續走,而他就是快速的靠近我,但他一樣是伸手打了我,之後就開始有衝突 ......」0620 輔仁大學不能自辦公共對話場之閒聊 p36